录取原则:
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1、品德优良,身体健康,无劣迹者;
2、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通过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本省专科(高职)录取线在第一志愿填报我院者优先录取;
4、对符合考生所在省区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专业时以总分为准;
5、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九、学费标准:
执行云南省物价局、教育厅核定的学费标准。
十、奖助学金:
1、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学年。
2、品学兼优且家庭贫困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学年。
3、家庭贫困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一等奖:3500元/学年;二等奖:2500元/学年。
4、学院对通过国家计算机三级、四级者,英语四、六级者,学科竞赛优胜者,优秀论文获得者分别给予相应的奖励。
5、学院还设立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德智体能单项奖”和“优秀毕业生”等奖项。
2017年度荣获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等学生人数占学校在校生人数的40%以上。
十一、录取结果的公布:
1、当地省、市、自治区招考办录取结果公布。
2、学院寄发录取通知书。
3、通过电话咨询我院招生办。
十二、毕业证书:
学习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的“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十三、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871-68586688 68586166 68586366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海口 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招生办 孙正周老师收 邮编:650114
学院网址:www.ynjw.net
传真:0871-68586788
Email:819480875@qq.com
QQ:819480875